二、采购人在每月25日汇总公司内部下个月所需机械类型、时间等并在每月30日按照类型、估价分别抽取一家工程机械台班租赁服务供应商为下月的中标人。 三、采购人在库内随机抽取3家供应商进行报价,采购人公开三家报价结果,选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人;若出现相同报价的,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一家为中标人。 四、供应商必须配备机械操作人员,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使用人指挥,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。 五、机械使用前,采购方使用人必须向供应商机械司机进行交底,司机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实施。 六、机械实施过程中,因安全措施未落实等原因的事故,其责任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。 七、机械所需的油、液压油、润滑油等所有耗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 八、供应商服务完后3天内由使用人进行履约评价,详见附件1。 九、履约评价机制分为三个等级,分别为A级(90分以上,含90分)、B级(80--90分,含80分)、C级(79分以下)。 十、采购人一个季度统计一次履约评价表,平均总分在A级的,可参加公司所有项目;B级的,可参加公司5万以下的项目;C级的,由采购人清理出库并公示。 十一、采购人在库内抽取到的供应商,必须参加报价,一次未参加在季度评价中总分直接扣5分,两次扣10分,三次直接清出库。 十二、中标人必须按时到位并实施,若放弃中标的,由采购人在季度评价中总分直接扣除10分,出现两次放弃中标的,直接清出库。 十三、供应商库的期限原则上一年录入一次,库内若少于3家,采购人可向社会再征集。 十四、本制度于2019年1月1日后执行。 十五、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:1、施工机械履约评价表
莆田市城市园林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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